中新網8月16日電 島內教育部門15日通過“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修正草案,將開放港澳生來臺可申請就讀研究所,且放寬居留規定,從原來規定需在港澳連續居留8年減少為6年,該項規定經“行政院”核定公告后預計明年開始實施。
據“中央社”報道,臺“教育部”會議15日通過“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修正草案,草案將循程序送“陸委會”委員會議審議報“行政院”核定后公布實施。修正重點包括將放寬港澳居民來臺就學身分認定,由原需要連續在港澳居留8年縮到6年,但申請分發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者,仍維持原有8年之規定。
草案并放寬港澳學生在臺就讀初中的升學優待。另外在港澳大學畢業者及在臺大學畢業港澳學生離開臺灣兩年后,得于港澳以申請方式來臺就讀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