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5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針對國家發改委宣布的3月底前各地取消“限小”規定,上海市交通管理等部門反應較為平靜。因為,2005年底該市就已出臺法規,將實施高污染車輛限制通行措施。有關人士指出,上海以環保標準作為門檻,比單純的限制小排量更加科學合理。
根據上海市政府頒布的《關于對高污染車輛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規定,自2006年2月15日起,對達不到歐I標準的汽車采取中心城區限行措施。目前,上海全市共有35萬輛汽車達不到歐I標準。
隨著汽車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和工業搬離市區,機動車尾氣污染已成為上海中心城區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監測表明,近年來機動車已經成為上海市區大氣中的氮氧化物、可吸入顆粒物等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上海目前對排量在1.3升(含)以下、車身高度在1.5米(含)以上的小型面包車進行部分禁行,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對部分小排量車的禁行是由于一段時間統計下來,這些車車況較差,且發生交通事故的絕對數和比例,遠遠高于其他車輛。上海一直鼓勵研發和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污染的汽車,體現環保節能理念。(記者 沈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