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布“M”品牌計劃優化措施 聚焦大型賽事及經濟效益
中新社香港8月2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文化體育及旅游局局長羅淑佩24日表示,已完成“M”品牌計劃檢討,未來會對有關申請進行嚴格甄選,集中支持世界級水平的大型體育賽事,更策略性地吸引為香港帶來顯著經濟效益的體育活動持續落戶香港,建立長期伙伴關系。

新一輪優化“M”品牌計劃的措施包括調整評分標準、調整甄選標準等。在調整評分標準方面,評審“大型體育賽事”項目申請時特別考慮項目對香港體育發展成效;評審“表演賽/邀請賽”項目申請時特別考慮項目在旅游推廣和對本地經濟效益的成效。每項活動的資助上限根據評分而定,由600萬港元至1500萬港元不等,以更有效分配資源。
新措施亦鼓勵主辦單位逐步增加尋求私人贊助的金額,按年遞減“大型體育賽事”前3年的直接補助金,推動業界邁向產業化發展。
“M”品牌計劃于2004年設立,旨在鼓勵及協助香港各體育總會、私人或非政府機構舉辦更多大型國際體育活動。各類符合審批準則的體育活動有機會獲委員會授予“M”品牌認可,部分活動更會獲得撥款資助。設立“M”品牌制度的目的是推動發展大型體育活動,為香港培養可持續的體育文化,并把香港的形象提高為國際體育盛事之都,為社會帶來實質的經濟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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