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穩步推進電價改革過程中,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擬訂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體現了不同消費水平居民的消費目標需求。在《征求意見稿》中,居民階梯電價將按照每月滿足居民基本用電需求、正常合理用電需求和體現較高生活質量用電需求,對應于電價維持較低價格水平、電價逐步調整到彌補電力企業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水平(起步價比當前水平高10%左右)、電價反映資源稀缺狀況和環境損害成本(最終價格為二檔價格的1.5倍左右)三個檔次。三個電量檔次對應了覆蓋面70%及以上的三個消費層次,充分體現了市場主體的消費需求,也符合電力價格與電力價值統一的原則,將促進電網企業改善經營效益。
《征求意見稿》兼顧了不同地區居民家庭月均用電量及用戶承擔能力。《征求意見稿》就電量檔次的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并設置了相互對應的提價幅度。兩個方案均采取“適量、微調”的原則,使不同用電量檔次的用戶均衡承擔提價載荷、少用少承多用多承,體現用戶間的公平合理。提價后的用戶負擔亦在可承受范圍內:方案一中,每月用電量在300千瓦時的用戶需要多交納23元以上電費;方案二中,每月用電300千瓦時的用戶需要多交納13.9元以上電費。這種提價方式量幅均勻,較好地實現了方案與原電價模式的平穩過渡。同時,這兩個方案的公開征詢選擇,較好地體現了靈活性,為不同地區因地制宜適用方案提供了充裕的選擇空間。
總之,我認為《征求意見稿》是本著“穩定、漸進”式地推進居民電價改革的原則,朝著既符合國情,又體現民心的居民電價改革方向,邁出了切實可行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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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宋亞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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