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與App模考撞題,誰之過?
8月17日,多名網友發帖稱,在8月16日舉行的河北省滄州市東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綜合崗A卷職位考測試題與某學習類App的模擬考題一致。他們表示,希望東光縣參考既有試題違規案例,重新組織考試,以減少此事對考生造成的實質影響。
事發后,《新京報》等媒體報道證實,東光縣事業編考試試題由東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第三方機構購買。對此,東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正在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后續處理。
一場面向社會公開招錄的選拔考試,從最開始的組織權限核查,到最后的人員錄用,都應被嚴肅對待。這不僅關乎考試的公平性,更關系到招考部門的公信力。然而,當地有關部門卻未能嚴格把關,放任已公開的試題進入考場,造成了嚴重的工作漏洞。
根據中央組織部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規定: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則上可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合組織人事招聘考試。在命題上,當地人社部門可以抽調熟悉崗位需求的專家參與,或委托具備資質的考試服務機構。實踐中,委托第三方機構因高效、便利而較為常見。
在這起事件的責任鏈條中,真題與模擬考題雷同的具體原因仍有待厘清。但這并不能成為當地部門推卸責任的理由。作為招考的主辦方,東光縣相關部門理應對試題審核負責,嚴格把關。在諸多網友的質疑下,當地部門理應以更積極的態度回應,而不是采取“冷處理”。
對于未做過模擬考題的考生而言,他人憑借信息之便,而非真才實學,獲得了機會,自然難以接受。如果不能及時糾正,可能形成錯誤導向,助長“押題比學習更重要”的心理。
事已至此,東光縣相關部門理應迅速查清事實,拿出責任清單,并參照既往案例,開展妥善的善后工作。從更長遠來看,此事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審核機制和責任落實上的不足。只有嚴格規范招考流程,減少僥幸心理,才能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總之,規范招考,事關國家人才選拔,也關系到考生的前途,必須嚴肅對待,不容敷衍糊弄。(符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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