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人工智能、直播帶貨,最高法發布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中新網北京9月8日電(記者 高萌)9月8日至12日是2025年中國公平競爭政策宣傳周。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8件反不正當競爭典型案例。
最高法介紹,此次發布的8件典型案例,涉及仿冒混淆、侵害技術秘密、商業詆毀、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及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的適用等重要法律問題,廣泛涉及電商平臺、養車服務等線上線下產業領域,以及人工智能、直播平臺等新技術新業態。這些案例主要體現了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堅持嚴格保護,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僅損害了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扭曲和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堅持嚴格保護,有利于凈化市場競爭生態,維護市場機制的活力和有效性。在“離心壓縮機選型”軟件及技術秘密侵權糾紛案中,孫某良等人隱名設立同業公司,盜用原單位技術秘密長達10余年,人民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令該公司及孫某良等人連帶賠償1.66億余元,對類似侵權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天然蛋白酶3”商業秘密侵權糾紛案,在商業秘密跨境司法保護方面進行有益探索,依法公正平等保護了外方權利人合法權益。
在“引流直播帶貨”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人民法院加大對知名品牌的保護力度,適用懲罰性賠償,全額支持了權利人主張的賠償訴請,嚴厲打擊直播帶貨中傍名牌的行為。
二是堅決懲治“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服務高質量發展。仿冒混淆、詆毀商譽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抑制創新投入和誠信經營,損害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堅決懲治,有助于服務高質量發展。本次發布的“某牛”字號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明確,將與他人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字號相近的文字登記為字號并有使用意圖,即使還未實際使用,該行為也屬于法律禁止的仿冒行為,實現從源頭制止“傍名牌”行為。
“養車服務”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對詆毀、貶損競爭對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準確認定,堅決制止傳播誤導性信息、損害他人商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搬家軟件“盜圖抄店”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準確認定非法爬取海量商品數據,實質性替代其他經營者商品服務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維護誠信經營者的合法正當權益。
三是妥善審理新類型糾紛,引導新業態規范發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對司法實踐提出新的挑戰。人民法院強化對創新成果保護的規則引領和價值導向,規范平臺等新業態健康發展。本次發布的網絡游戲第三方交易平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明確,第三方交易平臺在明知可能存在利用外掛等破壞計算機程序的非法打金行為的情況下,仍提供便捷的交易服務,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規范發展指明方向。
“變身漫畫特效”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指出,人工智能模型參數與結構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所保護的競爭利益,對規范人工智能行業發展、維護新興領域市場競爭秩序具有積極意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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